校属各单位:
为规范宣传舆论阵地建设,优化育人环境,构建和谐校园,现就加强宣传橱窗、阅报栏、公告栏、壁报、电子屏等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遵照“谁主办,谁负责”原则,各单位设置主办的宣传橱窗、阅报栏、公告栏、壁报、电子屏等,由本单位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负责管理。
二、各单位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宣传阵地的发布内容严格审核把关,并指定专人定期更新发布内容。遇有重大节日、重要活动,遵照学校要求统一布置。
三、各单位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宣传阵地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,严禁并及时清除乱贴乱挂,确保阵地环境整洁、美观。
请有宣传橱窗、阅报栏、公告栏、壁报、电子屏等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相关管理工作,并填写附件统计表,于10月22日前交到党委宣传部,联系人:韩培,电话:88487032。
党委宣传部
2015年10月15日
附件:宣传橱窗、阅报栏、公告栏、壁报、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统计表.doc